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,非贫困村与贫困村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,具体表现为“一高二低”:一是非贫困村贫困人口比重高。截至2017年底,我省贫困人口221.4万人,其中非贫困村145.3万人,占比达65.6%。二是集体经济收入低。我省某非贫困县275个非贫困村中271个无集体经济,占比98.55%;某2019年拟脱贫县六成非贫困村无集体经济收入,三成以上无任何产业支撑。三是基础设施达标率低。某深度贫困县190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,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未达标的有180个,占94.74%。 究其原因,主要存在“三个不平衡”:一是统筹谋划不平衡。从国